穿上新人—张大卫牧师


1. “穿上新人”的命令罪的本

在以弗所书第4章中,张大卫牧师所讲解的焦点,正是使徒保罗所劝勉的“要穿上新人”(弗4:24)。这意味着,凡在耶稣基督里的人,应当脱去从前的旧生活,也就是“从前生活方式上的旧人,因私欲的迷惑渐渐败坏的”(参弗4:22),并且在灵里得以更新,成为“照着神的形象所造,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的新生命。这一劝勉在新约圣经各处都有体现,尤其在保罗的书信中更是突出。例如,哥林多后书5章17节明确强调“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强调了人因在基督里而产生的灵命重生(重生,born again),以及这种新生命会在信徒的实际存在和道德生活中带来根本的转变。

然而,为了成为圣经所说的“新人”,我们必须首先与罪的问题展开争战。耶稣在约翰福音16章8节教导说,圣灵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紧接着在约翰福音16章9节,主耶稣更直截了当地指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也就是说,不信耶稣基督才是罪的核心。这是耶稣在临别讲论中对罪所作的简短却本质的定义。而使徒保罗则在多封书信中更加细致地论述了罪的多方面面貌与人类的堕落性,如罗马书1章29-31节、哥林多前书6章9-10节、加拉太书5章19-21节、歌罗西书3章8-9节以及提摩太前书1章9-10节等列举了各种各样的罪行,以此凸显人类如何深陷罪恶当中。

人在罪的权势下,往往过着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自创世记以来,就能清楚看出人性的阴暗,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要发现这种邪恶实在并不困难。罪既是在神面前的不顺服,同时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带来破坏性的后果。在这一背景下,张大卫牧师在传福音的过程中多次强调,“若不了解罪的真相,就无法真正明白恩典的浩大”。只有当我们认识到罪的严重性,才会切身地体悟到神伟大的慈爱与救恩为何如此迫切和必要,从而完全倚靠这恩典去活出新人的样式。

当保罗说“要穿上新人”时,他是呼吁我们的品格、伦理与行为都要有根本转变。许多人虽然口里承认、心里相信耶稣基督(参罗10:9-10)而得救,但往往在实际生活中并未见到显著改变。这是因为罪的根基深厚,人性的私欲与旧有习惯并非轻易就能消除。正因如此,以弗所书第4章并未止步于“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这样抽象的口号,而是进一步把这种转变落实为具体的伦理实践。首先被提到的就是“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参弗4:25)。其次是“生气却不要犯罪”(弗4:26),接下来还有“不可再偷窃”“不可出口污秽的言语”“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要弃绝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等劝勉(参弗4:28-32)。

保罗的教导表明,罪并非仅仅停留在“对耶稣基督的不信”这一层面,它还会在人的生活中实际地表现为各种恶行、言语毁坏、情欲贪婪、暴力和伪善等,并造成全人的堕落。同时,他也提醒我们,既然我们已经成为新人,就必须弃绝这些罪的果子,转而结出真实、爱、恩慈、饶恕、圣洁与敬虔的果实。

“新人”这一表达,也和福音书中耶稣所强调的“重生”息息相关(参约3:3-5)。在与尼哥底母的对话里,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这里指的并非肉体的重新出生,而是属灵的重生,即凭着神的生命重新活过来。这一重生完全依靠神的恩典和圣灵的工作,而不是人凭自身努力或功德能够获得的。保罗在以弗所书第2章对此有过精辟阐述:“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

然而,即便在重生之后,罪的残余仍会在我们里面蠢动,因此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中持续不断地“脱去旧人”并“穿上新人”。加拉太书5章24节宣告:“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这也暗示了需要持续地自我否定与决心。若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不常常将自己钉在十字架上,旧的习惯与罪性就会重新抬头。

保罗所说的“新人生活”,并不只是消极地“不犯罪”而已。他在以弗所书中积极地劝勉信徒要“用造就人的好话去造就人”(参弗4:29),并“离恶行善”(参弗4:28),这都是效法神在耶稣基督里所彰显的爱与公义,作“光明的子女”(弗5:8),在世上活出与身份相称的生活。关键不在于只铲除消极的部分,而在于以神的善和圣洁去填补那被挪去的罪恶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既已认识到真理的神,就应当弃绝谎言”的逻辑(参弗4:25)。无论大小的谎言,欺骗自己或他人,都是罪最具代表性的体现之一。十诫的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出20:16)也是出于同样的考量。张大卫牧师在其讲道及著述中,常常提及现代媒体环境与社会风气充斥着虚假、夸张和虚伪信息的现象,督促基督徒当坚守在真理之上。因为若教会群体不能坚定地站在真理之上,就难以承担“在世界上作光作盐”的使命,甚至可能自我崩塌。

总之,以弗所书中“要穿上新人”的命令,就是要我们依靠福音的大能,解决罪的根本问题,并让这一根基指导我们的生活全貌。罪并非只是不信或几项不良行为,而是关乎整个人格、社会生活、人际关系以及整个灵命的深远影响。相应地,福音带给我们的救恩不仅要拔除罪的根源,也要在圣灵的帮助下追求公义与圣洁。保罗在向以弗所教会说明了救恩的教义之后,紧接着就教导与之相称的生活伦理,而这一切都可用“要穿上新人”这句话作为核心精髓加以概括。

那么,为什么要不断地弃绝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神的圣洁(参利19:2,彼前1:16)。神是圣洁的,所以祂的子民也当圣洁,这是新旧约一致的宣告。新约时代,耶稣教导“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神按着祂的形象造了我们,即使在我们犯罪之后仍未放弃我们,反而施行拯救。所以,若我们生活在属于基督的生命中,就当理所当然地弃绝谎言和罪恶,转而行真理与良善。约翰一书1章5节起,使徒约翰也声明“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并呼吁我们要行在光明中。

这“光明”和“黑暗”的对比,象征着罪与义、虚谎与真理、死亡与生命、魔鬼与神两个国度的对立。基督徒已被迁到属光的国度(参西1:13)。因此,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当与这种新身份相称。否则,就可能沦为虽外表装作“新人”却依旧保留“旧人”实质的假冒为善。保罗之所以时常责备教会的问题,正是因为教会里常见谎言、纷争、偷窃、淫乱等旧生命的残余尚未彻底清除。但若我们真正认识了真理,就必须彻底“脱去从前的旧人”(弗4:22),进入到“照着神的形象所造”的新人性中。

张大卫牧师也时常在讲道和著作中指出,“圣洁”与“成圣”绝不只停留在外在行为规范的遵守而已,乃是要让人内心深处的不信与罪性,因耶稣基督的宝血和圣灵的大能而得更新。人若以为仅凭个人意志力就能胜过罪,这是一种误解。圣经早已宣告,单靠人的力量无法完全斩断罪的枷锁,唯有基督的功劳与圣灵的内住才能带来根本的改变。

因此,以弗所书第4章“要穿上新人”的命令,一方面是对我们要彻底弃绝罪的警示;另一方面则是宣告在圣灵所赐的能力中,我们能踏上追求圣洁与公义之路的盼望。它既是我们信仰生活的根基,也是得救群体在世上理应彰显的生命样式。


2. 问题:“生却不要犯罪”

在以弗所书第4章的具体劝勉中,很多人都会留意到“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这节经文。登山宝训中,主耶稣曾以近乎绝对的方式教导“不可动怒”,但在这里,使徒保罗似乎承认了某些情境下“愤怒”的合理性——至少在人生活中会遇到一些可被称为“义愤”的情形。然而,他更加严肃地提醒,即使是“正当”的愤怒,若处理不当,也会迅速堕入罪中,并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愤怒有时确实包含“义愤”(指对罪恶与不公的公义之怒)。耶稣在洁净圣殿时,对亵渎神圣之处的买卖人表现了愤怒(参太21:12-13;约2:15-16),这体现了祂对罪与不义的圣洁愤怒。若我们面对世界的不义与罪恶却毫无感觉和愤慨,反倒说明我们灵里已陷入一种危险的麻木状态。然而,即便是出于“正义”或“合理”缘由的愤怒,也极容易失控,进而敞开犯罪的大门。

圣经中有不少人物因错误处理愤怒而失败,最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该隐(参创4:1-16)。当神悦纳了亚伯的祭物却不悦纳该隐的祭物时,该隐怒火中烧。神警戒他说:“你为何发怒呢?……罪就伏在门前,你却要制伏它”(意译自创4:6-7)。该隐忽视了神的警告,最后在田间杀死了亲弟弟亚伯,成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宗谋杀案,也因此遭到严重的咒诅与流离。由此可见,若不制伏愤怒,会酿成何等悲惨的后果。

另一个例子是先知约拿。约拿书第4章记载,尼尼微人因悔改而得蒙神怜悯,没有遭毁灭,这本应让先知感到欣慰。但约拿却暴怒,甚至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参拿4:9)。他的愤怒完全是莫名的、自我中心式的恼怒——只因他的愿望没得到满足。神通过使蓖麻枯萎来警戒约拿,并对他说:“你尚且爱惜这棵并非你栽种的蓖麻,何况尼尼微那城中的许多人,难道我不爱惜他们吗?”(参拿4:10-11)这正彰显了愤怒若没有经过理性与真理的审视,就会陷入“只要不合我意,我就生气”的愚昧。

在现代社会,“愤怒失控症”(俗称“暴怒症”)逐渐增多。无论青少年还是成年人,都可能因一些小事而暴力相向或说出极端言辞。对这种现象,张大卫牧师在许多教育项目与讲道中指出,如果人的内心没有被神的话语深度治理,谁都可能被极端的愤怒或绝望所掌控。这种情绪不仅会毁掉自己与人际关系,更会在属灵旅程上造成严重的损害。

因此,以弗所书4章26节“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成了信徒日常生活中极为实际的教训。愤怒本身是人性的一种自然情感,但光靠“不要发火”的道德劝诫并不足够。保罗接着强调:“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7),表明人在愤怒中很容易走向怨恨、仇恨、暴力、阴谋、谎言等,从而让撒但有机可乘。

愤怒引发罪的主要渠道之一,就是“舌头”。以弗所书4章29节教导:“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雅各书3章也提到舌头是“不义的世界”(雅3:6),像小火星能点燃大树林那样,它拥有可怕的破坏力(雅3:1-12)。一句话既能扶持人,也能毁灭人,这在古今中外皆然。而当人被极度的愤怒所支配时,最先出错的往往就是口舌。愤怒之下的言语伤人极深,导致无可挽回的冲突,这种例子在教会内部也并不罕见。

所以,以弗所书4章26-29节的教训十分具体实际:

  1. 即使生气,也要谨防堕入罪中。
  2. 在日落之前就应当化解愤怒,不要让怨恨发酵。
  3. 不要用言语伤害对方,反要说恩慈造就的话。

当愤怒开始萌芽时,就要及时将其遏制,否则它就会逐渐演变成仇恨与对立,“给魔鬼留地步”。“留地步”意味着魔鬼得以趁虚而入,煽动各种负面情绪,甚至诱发暴力,最终对灵命带来严重的破坏。

在实践层面,有些人会用希伯来书12章2节来处理愤怒:“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祂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主耶稣在背负全人类的罪、承受无法言喻的痛苦与羞辱时,选择了顺服与爱,而不是愤怒和绝望。祂最终得到了荣耀,这也成为我们克服愤怒的榜样。当我们注视基督,就能得到爱、忍耐、宽恕的力量,而不是被愤恨淹没。

旧约的摩西也是一个因愤怒而失败的例子。他在埃及王宫长大,因目睹埃及人的不义对待希伯来奴隶而产生“义愤”,却控制不住怒气,以致亲手杀死了那名埃及人(出2:11-15),被迫逃到旷野,度过漫长的逃亡与牧羊生涯。然而正是在那40年的旷野生活中,他学会了“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民12:3)。不再倚靠从王宫所学的权势与武力,而是以“柔和谦卑”来带领百姓,完成了拯救以色列人的大使命。可见若不先脱去暴躁与怒气,就难以承担神重用的职分。

综合来看,愤怒作为人的一种基本情绪不可能彻底消失,但若不恰当对待,就很容易变成罪,伤及自己与他人,并损害整个属灵生活。张大卫牧师曾提到,“不要把愤怒等情感埋在心里不管,而要在福音面前诚实地袒露,藉着神的话语和祷告反省自我,这才是医治和恢复的起点。”若只是一味逃避或被动地忍耐,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唯有让圣灵借着真道来揭示我们内心的根源,才能彻底拔除愤怒之根。

以弗所书4章31节总结说:“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这里提到的“苦毒”像蛇的毒液一样,暗中侵蚀人的心灵;“嚷闹”指争吵、纷扰;“毁谤”则是诽谤、诬陷。这些都是由愤怒、仇恨所滋生的行为。圣经多次警告,愤怒即使有时打着“义愤”的幌子,也极易堕入极端与罪恶。

因此,教会也好,家庭或职场也罢,当冲突浮现时,切记以弗所书第4章的教导:即便有合理的愤怒,也不可犯罪,应尽力在日落之前寻求和好与心灵的和解。这里面“饶恕”是关键。正如经文所示,“要彼此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2)。如果我们感受到自己曾得着神无尽的饶恕,我们也就没理由拒绝去饶恕他人。

“穿上新人”这一命令,也清晰地适用于“愤怒和舌头”这类问题。保罗不仅说要弃绝负面情绪,也要求我们积极地用好话、恩言去造就别人(参弗4:29)。当我们弃绝愤怒、抱怨和毁谤,转而选择真理、爱心、鼓励与称赞时,就会形成一个让圣灵自由运行的群体,使神的国度在其中部分地彰显。愤怒虽然“自然”,但并不“合理”或“正当”,更不可放纵到成为罪。保罗的劝勉既切合日常生活,也具有高度的属灵意义。

所以,“生气却不要犯罪”的真谛,在于使自己常住在更大的爱中。唯有不断思想为罪人舍命、忍受各种侮辱和痛苦的耶稣基督,我们才能在面临愤怒的关头,选择怜悯、饶恕、爱和和好。这正是“新人”生命的显著特征。若我们不常常注视十字架,就无法一次次地抵挡内心的愤怒沦为罪。但若圣灵掌管我们的心,当愤怒来临之际,我们就能及时关上那扇门,并用爱来回应。这种爱的实践,正是“穿上新人”的具体展现。


3. 的完成:“彼此恩慈相待,存怜的心”

在以弗所书第4章末段(弗4:28-32),使徒保罗列出了“穿上新人”后,信徒必须切实遵行的伦理原则。他提到:“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倒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可见,勤劳所得并不是只用于满足自我,而是要使“缺乏的人”得益,也就是做“施舍”的善事。这暗示,罪性的核心在于“攫取与剥削”,而新人的生命在于“付出与施与”。十诫中“不可偷盗”(出20:15)与“不可贪恋邻舍所有”(出20:17)也可以延伸至此:不仅是偷窃财物,更包括夺走他人理应获得的权利、机会等更广泛层面的剥夺。教会内外若有人用非法或不道德的手段牟利,或虽合法却违背基督之爱的方式获益,从神的角度看,都属于“偷窃”。既然成为新人,就不能只停在“不偷窃”的消极层面,而要积极地去工作、分享、关怀他人。保罗在使徒行传20章与教会作别时,也见证了自己“这双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并提醒众人当顾念软弱者的榜样(参徒20:33-35),实际上就是这个原则的身体力行。

接着,保罗又教导:“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弗4:29)。新人的特征也会在言语上明显表现出来。正如雅各书所述,舌头虽是小小的肢体,却能支配全身,如小小的火星可烧毁大片树林(雅3:1-6)。若圣灵真在我们心中掌权,必然能管控我们的言语,使它成为“传递恩典”的管道。

而后,保罗又嘱咐:“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4:30)。圣灵是一位有位格的神,当我们犯罪或行恶时,就会让祂忧伤。既然圣灵已在我们心中盖上印记,作为得救的凭据,我们若逆着圣灵而行,就不可避免地使祂担忧。要“穿上新人”,就意味着要与圣灵同工,顺从并喜悦圣灵的引导;反之,当私欲、愤怒、谎言和污秽占据我们时,属灵的敏锐度便会降低,甚至灵命倒退。

最后,在以弗所书4章31-32节,保罗再次总结性地对“应该弃绝的”和“应该追求的”进行对比:“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弗4:31)与之对应的,则是“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2)。这节经文可以说是新人伦理的巅峰总结,但也让我们看见,它所设立的标准之高——因为它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饶恕为模范。

保罗为何如此强调“彼此饶恕”?因为教会作为群体,若有冲突或纷争,首要解决之道便是饶恕。主祷文也提到“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意即若我们不肯饶恕得罪我们的人,又怎能真诚地祈求神的赦免?在马太福音18章,主耶稣用“欠一千万银子的仆人”这个比喻,说明若一个人领受了神极大的赦免,却连同伴很小的债务都不肯宽恕,这是何等的悖逆(太18:21-35)。

张大卫牧师在处理教会内部问题或矛盾时,常引用以弗所书4章32节,强调“饶恕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或品德做到的,而是当我们仰望基督的十字架时才得以释放”。如果只是从人的立场思考,就会纠结于“为什么我要先让步?明明是他错在先!”但在福音的光照下,我们发现自己本是蒙饶恕的罪人,基督为我们流血舍命,又有何理由不饶恕他人?这正是“彼此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生活的关键。

保罗并非只喊口号:“你们要饶恕。” 他紧接着给出根基:“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 整个基督教伦理的特色,就在于我们效法神的所作所为,而非只停留在人本主义层面。我们之所以要去爱,因为神先爱了我们(约壹4:19);我们之所以要饶恕,因为神在基督里先饶恕了我们。这就是神的救恩与恩典,成为信徒一切行事为人的动力与根据。

“穿上新人”之所以在现实中如此艰难,是因为人的本性自私、罪性顽固。然而福音就是神的大能(罗1:16),在圣灵内住时,即便是人性无法想象的饶恕与爱,也能在信徒身上实现。这不仅关乎个人灵修,也关乎教会群体的整体见证。教会内部若因小事口角或意见分歧而恶化,若能彼此恩慈相待,事情本可迎刃而解,却常因忿怒、诽谤或中伤而走向破裂。所以保罗反复强调“要弃绝一切苦毒、恼恨、愤怒”。

此外,加拉太书5章22-23节所列的圣灵果子中,包括“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愤怒、苦毒与仇恨属于“肉体的作为”,而恩慈、怜悯、饶恕和爱才是“圣灵的果子”。要成为“穿上新人”的教会,必须致力于结出这些属灵的果子。耶稣在约翰福音13章34-35节也说:“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如果教会想要在世人面前成为“神的子民”,就必须让爱与饶恕取代争吵与忿怒。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爱”并不仅仅是情感层面的;圣经里讲的爱(ἀγάπη,agape)是一种愿意为对方牺牲奉献的行动。以弗所书5章2节进一步教导:“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可见爱要靠饶恕与自我牺牲来达成,这才是新人生命的最高体现。

要在生活中活出这样的爱,首先必须解决罪的问题,并远离愤怒与谎言。紧接着,在具体的日常实践中杜绝偷窃、贪欲、淫乱的言语与行为,以及诽谤和各种邪恶。当我们存着怜悯的心对待他人,努力行善、分享,并以恩慈的话语彼此扶持,这才是“穿上新人”的具体样貌。因此,以弗所书4章32节“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的教导,不仅适用于教会,也适用于个人生活、家庭生活,乃是贯穿信徒整个人生的核心美德。

张大卫牧师常常提醒,教会群体尤其要“怜悯那软弱的肢体,关怀那些心灵受伤的人,不可懈怠”,因为耶稣所示范的道路就是如此,而福音的大能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最真实的彰显。世人往往注目于强者与成功者,但教会更应该顾念孤儿寡妇、失意者和被社会边缘化的人。真正“穿上新人”的群体,当以“恩慈与怜悯”的实际行动来体现基督的爱。

最后,我们要清楚,这个“弃绝旧我、活出新我”的过程,并非仅凭自身力量就能达成。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所言:“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5-6,意译)只有在圣灵的工作中,我们才能真正活出“新人”该有的样式,不再叫圣灵担忧,而是彼此怜悯、饶恕,建造出一个“基督化的群体”。当这样的群体向世界散发香气和光芒时,世人才会认识到教会的见证。

因此,以弗所书第4章最后的“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这番话,是教会在地上必须时刻谨记的呼召。每个信徒都要把自己的愤怒、贪心、私欲和谎言钉在十字架上,教会才得以健康地服事这世界。而这样去行的动力,正是“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当我们时常思想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与神伟大的爱时,就会明白自己无权排斥或论断任何人,反要彼此扶持,包容对方的不足,并在圣灵里一同成长。这正是保罗所指示的“穿上新人”的生活,同时也可以说是基督教伦理的核心,更是教会应该向世界见证的耶稣基督之光。

整体而言,通过以弗所书第4章这短短一章的教导,我们可以清楚看见教义与伦理是何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保罗在以弗所书前半部分深刻地论述了信徒的救恩与教会的奥秘,紧接着便强调这一教义必须落实在现实的生活准则上。成为新人不仅意味着“身份地位”的改变,也包括“品格”与“行为”的更新。只有当罪、愤怒、谎言、毁谤被完全脱去,转而以仁慈、饶恕、爱去实践,才能真正体现“在基督里”这句话的全部意义。

这不单是写给以弗所教会当时的劝勉,也是当今时代向我们发出的同样呼召。我们同样被宣告为新造的人,“张大卫牧师”反复在讲道和演讲中提及,教会不是受世俗呼召的群体(不受世俗价值观操纵),而是被神拣选、呼召为圣的群体,因此必须活出与其身份相称的见证。这责任虽重大,却也是神在圣灵里赐给我们的恩典之路。

当我们越深地默想神的爱、注目耶稣的十字架,并在圣灵里不断省察自己,“要穿上新人”的命令就会在实际生活中逐步变得具体而清晰。于是我们会远离愤怒与谎言,积极行善并以恩言造就他人,更重要的是——彼此恩慈、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当外人见到这样的教会群体,就能由衷地感叹:“这真是神的儿女!”也在其中看到了神国度的一角,并更有力地见证了福音。这正是保罗对以弗所教会的期盼,也是今日我们应当牢牢抓住的盼望,亦是教会在世间最根本的使命。愿我们都能借着圣灵,回应并实践这一神圣的呼召。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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